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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名注意事項

避諱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社會風氣,說穿了就是不能直接稱呼別人的名字‘)這種風氣大約起源於周代,直到今天還能見其端倪。所應避諱的內容根據傳統的劃分,一般包括為皇帝避諱、為聖賢避諱、為官長避諱、為父母避諱、為壞人避諱等幾種情況。我們今天雖然不必再像古人那樣講究禮節,但在起名時不使用親朋好友、三親六故、偉人名人等名字相同的字,也是一種起碼的禮貌。而為了起出更有禮貌的名字,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國的避諱風氣。據研究,我國的避諱風氣是從周代開始的。當時人起名都要避開國君或其繼承人的名字,但其制度還不嚴格,一般人起名還不必避開與國君名稱同音的字,兩個字的名字也不必都諱,書寫時也沒有特別的規定。但到了秦代,避諱的方法開始變得嚴格起來,秦始皇及其父親等人的名字都在避諱之列。秦代以後,這種風氣又有所發展,經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各朝的不斷強化.到宋代形成一個避諱的高峰。宋代以後,金元各朝有所寬鬆,至明清時期再度嚴厲起來。直到民國時期,有關避諱的規定才被明令廢止。在過去的避諱中,最為重要的一種是為皇帝避諱,這也就是所謂的國諱。早在秦朝時,秦始皇名政,正月就被改為端月。

他的父親名子楚,地名“楚”也被改為“荊”。西楚霸王項羽本名項籍,姓籍的人為了避諱,只好改姓與“籍”讀音相近的“席”。漢武帝名叫劉徹,姓徹的人只好改姓通漢宣帝名叫劉詢,姓荀的人只好改姓孫。同樣的情況,還有漢哀帝名叫劉欣,姓欣的人改姓喜;漢明帝名叫劉莊,姓莊的人改姓嚴。甚至漢安帝的父親因為名叫劉慶,姓慶的人只好改姓賀。又如在唐代,唐高祖李淵的祖父名虎,凡遇到“虎”字時都改為“武”或“馬”。唐太宗本人的名字叫李世民,凡遇到‘。民’,字的時候都改成“人”。宋太祖的名字叫趙匡撤,他的弟弟本名趙匡義,為了給他避諱,只好改名趙光義,哪怕是自己在宋太祖之後做皇帝也不得不如此。有時在避諱時,不僅要為當朝的皇帝避諱,甚至還要為皇帝的七代以來祖先避諱。在《南史·侯景傳》里,就記載一個因避諱而讓人忍俊不禁的事。這件事是說他本來出身貧賤,根本不知道自己父親以上的祖先名字叫什麼。但在他自稱皇帝後,要按傳統為七代以來的祖先建廟。當禮官問他祖先的名字時,他說:“我只記得父親名叫侯標。

而且,他的遊魂遠在朔州,怎么會大老遠來江南這裡享受供奉?”禮官見他不懂規矩,只好到軍中打聽他的祖先名字,但只打聽到他的祖父名叫乙羽周(鮮卑名),最後又為他編了祖父以上的四世“皇祖考”名諱,供在神廟裡,又詔告天下為這些偽造出來的祖先避諱。至於他本人的名字,更在避諱之列〔若是犯諱,輕則處罰,重則殺頭。結果原來叫“景”或姓“敬”的人只好改名改姓。其中最倒霉的是姓“敬”的人,據記載就是在那時被改成了“苟”,以至到今天還改不回來。在現在的河南登封、遼寧瀋陽等地,仍有不少人因此而姓“苟”。像上述這樣為皇帝及其祖先避諱,是過去的避諱最嚴厲在一種,也被稱為“避國諱”。如果不知避諱,則要付出沉重代價。尤其是明清時,因不小心犯諱而被滿門抄斬的人屢見不鮮。由於相沿成習,以致為百姓帶來很多麻煩,因此而改名改姓的事例出現很多,甚至包括已死的古人都不能倖免。比如,我國先秦時期曾有兩個傑出的思想家荀子和莊子,但到漢代時,由於漢宣帝(劉詢)和漢明帝(劉莊)名字的讀音與他們的姓氏相同,他們從此只好稱孫子或嚴子。更有甚者,如上述提到的“敬”姓,本來是我國固有的一個姓氏,但從南朝侯景以來因為避諱而被反覆改來改去,甚至被認為是一個最倒霉的姓氏。侯景時姓敬的人因為姓氏與他的名字同音,不得已被改姓恭。侯景的政權滅亡後,他們雖然得以恢復原來的姓氏,但到五代十國時,又因為姓氏犯了後晉高祖石敬塘的名諱,不得不把姓氏拆開,一分為二,成為“苟,'.“文”兩個姓氏。後晉滅亡後,後漢建立,他們恢復敬姓,但不久以後後漢歸宋,他們又遇到宋太祖趙匡撤祖父趙敬的名字,又得避諱,於是又改姓文。此外,又如玄姓,在東晉權臣桓玄稱帝時就犯諱,後來又先後觸宋神宗趙項、清朝康熙皇帝玄燁等人的名諱,每次犯諱時也不得不改成其他姓氏。

由於這樣被改來改去,到今天我們已經很少再能見到這個姓了。除為皇帝及其祖先避諱外,過去還有為聖賢和尊長避諱的風俗,一般被稱為‘、為賢者諱”或“為官者諱”,也就是不得直呼或直寫諸如三皇五帝、周公、孔孟等聖賢的名字,以及在長官面前避開其名字。如果隨便打開一本民國以前的古書,就可以見到把孔子的名字“丘”寫作“邱”或在“丘’,的右邊缺一豎的情況,其原因也是在為他避諱。至於為官長避諱,也有不少著名的例子,其中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”便屬此類。這是說明代有位州官叫田登,忌諱別人說自己的名字,下令凡是遇到“登”字都要避開,甚至連與“登”讀音相同的字也不許說,結果鬧出了不少笑話。在他到任後的第一個元宵節,百姓要按傳統點燈籠過節二天。由於“燈”與“登”同音,百姓不敢說,衙門辦事的人不敢寫,只好用“火”代替“燈”字。結果,衙門裡出布告,“燈”字全部變成“火”字,出現了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’,等句子,意即可以按慣例點燈三天。布告一出,百姓們議論紛紛,都說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”,以至傳頌至今。另外,相傳在北宋時,一位名叫徐申的人任常州知府,對自己的名字忌諱很深,不許別人冒犯。有次一個縣令在匯報工作時不知忌諱,冒犯了他,說:“我這件事情已經申報三次,至今還沒有結果。”徐申聽他說出“申”字,心裡極不樂意,以為是在故意冒犯自己,便大聲訓斥。縣令也不示弱,說:“這件事情如果不被辦理,我還要申訴到路(比州高一級的行政機構),申訴到戶部,申來申去,直到身死才罷休。”說完便揚長而去,徐申雖然惱怒也拿他沒辦法。當然,像這樣在長官面前不知避諱的人畢竟是少數,官諱的風氣也一直在我國流傳。在過去為聖賢或尊長的避諱中,既有上述為長官的避諱,也有為老師甚至自己本人的避諱。像上述田登的事例,既是他自己的一種避諱(自諱),也是由此發展而成的下級對上級的避諱。又如相傳在五代時,有位名叫馮道的人在朝中任宰相,有次在家中考試門生《道德經》。

《道德經》開頭是這樣兩句話: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,每句都觸他的名諱。門生不敢照念,但一時又想不出好的主意,只得硬著頭皮念道:“不敢說,可不敢說,非常不敢說。”馮道聽後,一時也哭笑不得。當然,過去也有下級冒犯官諱的情況,但那屬乾特例,或者是故意如此,情況比較少見。為父母或祖宗等親人的避諱,又稱“為親者諱’,,也就是所謂的家諱,一般是家庭內部的事,但與之打交道的人也得出於禮貌迴避,否則就要鬧笑話或得罪人,被認為無禮、漢代司馬遷因為父親名談,寫《史記》時就處處設法避開,以致直到今天我們看這本書,有一個叫張孟同人的實際上叫張孟談,是他為了避家諱而給人改名的。南朝人范嘩粼後漢書》,把東漢一位名人鄭泰的名字寫成鄭公業,原因便是他父親的名字叫范泰,是自己在避家諱,而只好對鄭泰稱字不稱名。唐代大詩人李賀的父親名晉肅,由於自認為“晉”字與科舉中進士的“進”同音,結果一輩子不參加科舉。像_上述這樣的避諱情況,一般被稱為‘。自諱”,對社會的影響還不是很大,但如果不懂得避諱,被人輕視或丟官也在所難免。如據史書記載,在我國南朝時很重視避諱,凡是遇到尊貴或親人的名字都要避開。據說有個大貴族名n月謝超宗,是謝靈運之孫、謝鳳之子,有次侍奉皇帝.因文章寫得好大受稱讚,說“超宗殊有鳳毛,靈運復出”皇帝是至尊之主、冒犯別人的家諱別人沒辦法,可巧的是當時還有一個武將出身的人劉道隆在旁邊,不學無術也不知忌諱,在罷朝後即隨愁準疥謝超宗回家,對他說:“剛才聽皇上說你家有寶物,不知能不能拿出來看看。”謝超宗不知他指的是什麼,一再客氣地說家徒四壁,哪有什一么寶物放在家裡。劉道隆說:“皇上不是說你家有鳳毛嗎?怎么不算寶物,)'’謝超宗一聽他說出了父親的名字,知道他發生了誤會,也就不再理他,急忙回家避開。只是劉道隆到這時還不醒悟,以為謝超宗真的替他找鳳毛去了。苦苦等了半天不見人出來,只好悻悻而去,一路上直埋怨謝超宗小氣,有寶物也不讓人看一看。更有甚者,《官場現形記》中描寫一位知州身備厚禮到知府家賀喜,因為在名帖中無意觸犯了知府的家諱,結果連門也不許進,可見避諱到了何等嚴格的程度。

像上述這樣為父母或祖宗避諱,在我國占代其實還有很多。如相傳古時有個書生的父親名叫良臣,為了避諱,凡他讀書時遇到“良臣”二字,都改讀成“爸爸”。有一次讀《孟子》,有“今之所謂良臣,古之所謂民賊也”一句,經他一讀,就成了“今之所謂爸爸,古之所謂民賊也”,實在是滑稽至極:又相傳從前有位監生姓齊,家裡很有錢,卻識不了幾個字,有次因故得罪了仁司,被關在齋戒庫中等候處理。他見門[J寫著“齋戒”二字,便把“齋”字誤作“杏(齊的繁體字)'’字,把“戒”字誤作“成”字,正好是他父親的名字。這時他父親早已去世,他誤以為有人在此設了父親的靈位,便號陶大哭起來別人問他為何如此傷心,他答道:“先父的靈位不知被何人設在此處,睹物傷情,我哪能不哭呢!'’避諱到了如此的程度,雖然反映了古人孝順有禮,但也似乎有點矯枉過正了。在我國講究避諱的時代,還有一種特殊的避諱,叫做為壞人避諱,又稱“避惡諱”,主要是恥於提及壞人的名字,而以別的名字代替。顯然,這種情況與以上兒種避諱都不同。如唐肅宗因憎惡安祿山叛亂,凡遇到有“安”字的地名全部更改。於是,安化郡被改為順化郡,寶安縣也改名東莞縣。另外,明世宗時蒙占、瓦刺人多次侵犯邊境,使他寢食不安,他不僅因此而厭惡有關名稱,即使形容北方民族的“夷狄”二字也不願見到。每當下詔要使用這兩個字時,都要寫得小而又小。無疑,這也屬於避惡諱之列。當然,這類的避諱還有一種情況,就是歷史上有那么一些名聲不太好的人,後人不願提起他們的名字,即使他們的子孫也想迴避,這就有了避惡諱和避家諱的雙重性質。最典型的例子是清代有個姓秦的人做了杭州知府,見岳飛廟前有秦檜夫婦的塑像跪在那裡,覺得這位同姓的先人使自己很沒面子,就命人偷偷把塑像沉人西湖,也免得繼續被人指手畫腳。誰知第二天便有百姓上告說西湖水變臭了,秦檜夫婦的塑像也仍舊跪在那裡。

知府看到這種情況,知道民心難違,只得聽之任之。事後為了排解心中煩悶,作詩一首,其中兩句是,“自君之後無名檜,愧我而今尚姓秦”。意思是說,自從秦檜以後,人們都不再用檜字起名,自己也為仍然姓秦而感到慚愧。上述這些,都是典型的“避惡諱”。由丁二避諱在歷史上長期存在,加以應該避諱的時候較多,為避諱而採用的對策也不斷被想出來。其中較常見的除在說話時有意避開、在寫字時故意缺筆或空缺外,還有一種改字法,亦即用別的字代替應避諱的字。卜述言語中的避諱在言談過後便即消失,但留在書面上的影響卻是難以抹去的,甚至為後人平添了許多混亂和麻煩。為此,一些有心人便專門研究避諱,藉以消除書籍中這些人為的混亂,並寫出了諸如《避諱錄》、《歷代諱字譜》、《經史避名匯考》、《帝王廟溢年諱譜》、《廿二史諱略》、《史諱舉例》等專著。在這些著作中,尤以《史諱舉例》最為完備。由上可見,避諱是我國的一種傳統風俗,也是我們作為禮儀之邦的一種表現形式,在今天雖然不再需要那些繁文縛節,但起名時適當為自己的親朋好友進行避諱、不讓孩子的名字與他們相同,也是我們應該做到的一種禮節。試想,如果讓孩子與他的三親六故或偉人、名人同名,並跳常常呼來喚去,不了解情況的人還當是在叫這些人,就會顯得不莊重_前舉廣州有人想起名“周蔥萊”而被拒絕上戶口,便是因為容易引起誤會不久前一家報紙還報導,某地有兩家鄰居鬧矛盾,一家在給孩子起名時起r鄰居的名字,並整天呼來喚去,結果鄰居不堪忍受,把他告到了法庭,為此惹來廠一場官司。這件事情雖然是一個極端的事例,但也給我們帶來了啟示,那就是在我們的和諧社會建設中,社會的和i皆需要從多方面努力,而起名適當遵守傳統也有利於我們繼承和發揚傳統,更好地建設我們的國家。